一、措施项目费包括哪些:(二大爷脚已冻特安定)
1、 二次搬运费;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3、 夜间施工增加费;
4、 脚手架及模板工程费;
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6、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7、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8、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
9、 工程定位复测费。
二、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携众偷砖通缉图义气)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部理法依概布准进)
1、施工部署;
2、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3、主要施工方法;
4、编制依据;
5、工程概况;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7、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8、施工进度计划;
四、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的“五牌一图”包括
1、工程概况牌;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3、消防保卫牌;
4、安全生产牌;
5、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
6、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五、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哪些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六一解前前后后)
1、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冻结地区解冻后。
4、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5、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6、达到设计高度后;
7、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六、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
1、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h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法定传染病应及时进行隔离,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七、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专业工长;(先自检,再申请验收)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三)一般分部工程验收:(三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四)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四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五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
3、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4、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
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因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非总监)组
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标准
1、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标准:
(1)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
(2)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货物、设备、材料)
(3)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九、施工进度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总进度计划;
2、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3、 分阶段(或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4、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计划表;
3、 资源需求量及供应平衡表。
十、施工组织设计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的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5、 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6、 工程设计文件;
7、 工程范围内的自然条件;
8、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9、 施工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技术水平等
十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交底
1、 编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
2、 审核: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 交底: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和主要分包单位逐级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十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报送、发放
1、 报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应加盖受控章,由项目资料员报送及
发放并登记记录,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 发放: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门、主要分包单位。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形:(设计方法资源环境法规)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3、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4、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5、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十四、施工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哪些内容:(邻、场、拟、三设)
1、 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2、 施工场地状况;
3、 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4、 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5、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暖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及临时施工道路;
6、 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及办公、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十五、动火
(一)内容:
1、 一级动火包括:(禁火油罐各种受压、危高密封大量可燃)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包括:
(1)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二)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十六、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如何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10L的灭火器;
2、总面积超过1200㎡的大型临时设施区:应备有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消防沙箱等器材;
2、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每25㎡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堆料厂内: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十七、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不宜大于40米;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果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可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4m.
十八、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除设置回车场外,还须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情形: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十九、施工现场消防用水的管理要点:
1、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2、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二十、施工现场手提式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1、灭火器应摆放稳固,铭牌必须朝外;
2、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也可直接放在室内干燥地面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0.15m。
二十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实施要点:
1、噪声排放:开工前7天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为22.00-6.00,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0dB,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dB;
2、污水排放:与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排放:向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4、主要道路的硬化方式:混凝土硬化、钢板硬化、碎石硬化;
5、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覆盖、固化或绿化。
6、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间段为22.00-6.00,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二十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内容及奖罚
(一)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主管考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在现场中主体行为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
(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
1、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
2、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
3、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
4、建筑业企业的文明施工管理;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三)综合考评后的奖罚:
1、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两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
2、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三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降低资质一级的处罚;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取消资格的处罚;责令该施工现场停工整顿。
二十三、基坑监测安全管理要点:
(1) 程序: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
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要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二)监测内容:
1、对支护结构的监测:
(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
(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
2、对周围环境的监测:
(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
(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
(三)监测点的设置: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20米,每边监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或基坑坡顶上。
二十四、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渗水或漏水: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发生持续位移: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设支撑、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3、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支护墙背卸土、加设支撑或锚杆、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4、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降低地下水、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垫层配筋、设置坑底支撑。
5、发生管涌:在支护墙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和支护墙中间进行注浆。
6、轻微的流沙现象:及时浇筑垫层、加厚垫层;严重的,增加坑内降水。
7、临近建筑物沉降:跟踪注浆。
二十五、基坑施工防护栏杆的设置: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3、防护栏杆须设置安全立网封闭或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和笆下边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cm。
4、堆放材料应保持与基坑边2m及以上的距离,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二十六、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1、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50米;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分段搭设。
2、 脚手架立杆高度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
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米;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 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
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离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5、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剪刀撑应同步搭设。
6、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 50米以下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米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二十七、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构造水悬两松动,防护超载沉降垂)
1、 杆件、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有积水,立杆是否悬空;
3、 底座是否松动,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 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 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
6、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二十八、影响模板钢管支架整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立杆水平杆连墙件扣件)
1、 立杆间距和接长;
2、 水平杆的步距;
3、 连墙件的连接;
4、 扣件的紧固程度。
二十九、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控制要点:
1、 当层高在8-20米,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2、 当层高大于20米时,最顶两步距水平杆中间应分别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3、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三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要求:
1、 承重模板,应在达到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
2、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方可拆除;
3、 后浇带附近的水平模板及支撑严禁随其他模板一起拆除,待后浇带达到拆模要求后,方可拆除;
4、 拆模之前须办理拆模申请手续,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模。
5、 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后拆承重,自上而下。
三十一、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分项工程进行哪些检查?
1、 检查尺寸偏差;
2、 接缝是否严密;
3、 与混凝土的接触面是否平整、清洁;
4、 模板内是否有杂物、积水或冰雪。
5、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件是否按设计进行了预留。
6、 需涂刷隔离剂的模板,检查隔离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十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
1、 高处作业高度为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 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 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 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三十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1、 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三十四、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的安全设施有:
1、 脚手架;
2、平台;
3、梯子;
4、防护栏杆;
5、挡脚板;
6、安全网。
三十五、操作平台安全控制要点:
1、 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高度不得超过5m, 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荷载。
2、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平台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时,不能与外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三十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 原则上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错开,使得下部人员的位置在上部落物下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 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拆下的模板堆放时,应与楼层边缘流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三十七、电梯井口、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防护。
2、 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在2.5-25cm范围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并有固定不发生位移的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不发生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为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三十八、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编制部门、审核部门、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
1、三级配电: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分-开”顺序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二级漏保: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三)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
1、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
2、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3、开关箱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三十九、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四根)
高度在30米以下不少于2组;高度超过30米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2、物料提升机外侧应全高设置立网防护,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
3、各层通道口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处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分挂安全立网。
(二)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外用电梯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包括: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限位装置。(制动限速门联锁、断绳缓冲上下限)
3、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4、外用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设置常闭的防护门。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
3、遇到风速在12m/s(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四十、施工检测实验计划
1、 编制: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实验计划应按照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
2、 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四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土方开挖及验槽:
1、土方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上防水、排水、地下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土层底面不小于0.5m。
2、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距离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
4、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性检查的项目:(二平二水一边坡)
(1)平面控制桩;
(2)基坑平面位置;
(3)水准点;
(4)水平标高;
(5)边坡坡度。
5、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300mm厚土层应该采用人工配合挖出。
6、五方验槽程序: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7、验槽前需要完成的准备工作:
(1)查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查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查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均匀,勘查是否要求特别处理,而设计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
8、验槽的内容:
(1)开挖平面位置、尺寸、开挖深度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是否合格。
9、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10、验槽时发现基底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意见并签字认可。
(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确定的施工参数:回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
2、不能选用的回填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填方土应尽量选择同类土。
3、土方回填应先清理基底垃圾;振动压实机每层虚铺厚度为250-350mm;每层压实3-4遍;每一层取样送检;应在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4、每一层取样送检。
四十二、混凝土的浇筑
(一)浇筑前现场检查验收内容:
1、检查隐蔽工程;
2、检查模板、支撑、钢筋、预埋件;
3、检查并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4、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2) 浇筑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
1、模板: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垫层、模板上应洒水湿润;现场温度太高时应对金属模板洒水降温;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2、泵管支架:输送泵管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应与结构牢固连接,输送泵管转向处支架应加密。
3、底部铺浆: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不大于30mm厚与混凝土中水泥、砂子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4、防止离析:浇筑柱、墙时,为了不产生离析,其自由倾落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1)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3m;
(2)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6m。
5、浇筑方向: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
四十三、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基础的主要形式:条形基础、单独基础、筏形基础、箱型基础;
(二)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主要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三)基础底板大体积混凝土
1、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采用分层浇筑时,应保证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上层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
2、大体积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振捣棒振捣;初凝以前要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
3、进行二次振捣的原因:(1)排除混凝土因泌水在粗骨料、水平钢筋下部生成的水分和空隙;(2)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3)防止因混凝土沉落而出现的裂缝;(4)减少内部微裂缝;(5)提高混凝土密实度;(6)提升混凝土的强度提升;(7)提高混凝土抗裂性。
4、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
(1)养护方法:保温法和保湿法。
(2)养护时间: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控制: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2)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水胶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25°以内);如拌合水中加入冰屑或使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5)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降低混凝土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6)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补偿收缩,减少收缩变形;
(7)设置后浇带;
(8)二次抹面,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四十四、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预制桩沉桩方法: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
(二)泥浆护壁法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桩位放线——开挖浆池、浆沟——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第一次清孔——质量验收——下钢筋笼和钢导管——第二次清空——水下浇筑混凝土——成桩。
(三)灌注桩成孔的控制深度:(锤击沉管法)
1、摩擦型桩: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高程为主、贯入度为辅。
2、端承型桩: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贯入度为主,高程为辅。
四十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时试件留置的要求:
1、试件应在现场随机抽取;
2、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³须留置一组试件;
3、当浇筑量不足50m³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4、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一根试件。
四十六、桩基承载力检验的要求:
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实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锤击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5%,且不应少于10根。
四十七、混凝土施工(结构施工)的取样和试件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一次;
5、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十八、防水混凝土取样和时间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500m³抽取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3、采用标养条件进行试验。
四十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
1、检验部位: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合同约定的项目;
3、结构实体检验的程序: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实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五十、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保强清杂铺浆捣实)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²(1.2MPa);
2、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混凝土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有积水;
3、浇筑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五十一、后浇带的设置和处理
1、设置: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如无设计要求,至少保留14d并经设计确认)
2、处理:
(1)后浇带应采用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2)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天的湿润养护。
(3)浇筑前,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4)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五十二、超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控制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的方法:
1、留置变形缝;
2、后浇带施工;
3、跳仓法施工:跳仓的最大分块尺寸不宜大于40m,跳仓间隔施工时间不宜小于7天,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五十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温控指标:
1、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升温值不宜大于50℃;
2、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
3、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4、浇筑体的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五十四、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的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的一致性;
3、混凝土凝结时间;
4、混凝土的耐久性
5、混凝土强度;
五十五、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的规定:
1、对水泥的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及其他指标进行检验。
2、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
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4、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五十六、钢筋进场的质量控制
(一)一般钢筋进场:
1、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弯曲性能。
3、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4、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不宜大于60t.
(二)成型钢筋进场:(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
1、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3、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30t.
五十七、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五十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大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拆除、爆破工程
6、暗挖工程
五十九、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危大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升降操作平台;
(3)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
5、拆除、爆破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殊建筑物;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1)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米及以上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米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十、两专齐全的有:(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1、深基坑
2、暗挖工程
3、拆除爆破
4、工具式模板。
六十一、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1、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1)专家;(5名及以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六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编制的项目:
1、 深基坑工程;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六十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报送
1、 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深基坑、附着式脚手架、起重机械安拆等实行专业分包的,也可以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组织编制人员: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 审批: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的,须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报送:即使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的,仍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审批。
六十五、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进行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件;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六十六、成本管理程序的控制过程:
1、成本预测;
2、成本计划;
3、成本控制;
4、成本核算;
5、成本分析;
6、成本考核。
六十七、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1、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时间: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
2、检测数量的规定:
(1)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屋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凡进行了样板间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3)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括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3、检测方法的规定:(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下进行;
(2)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氡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3)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取样时,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六十八、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
1、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 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有条件时,移交原件。
六十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和内容
(1) 报告期限: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情况紧急的,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主管部门报告;
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4、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 报告的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十、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措施包括:
1、组织措施;
2、管理措施;
3、经济措施;
4、技术措施。
七十一、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1、 登记信息: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
2、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实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除落实实名制登记外,还须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在现场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保留相关资料。
七十二、招投标管理的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歧视对待;
3、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4、招标人应将各投标人的疑问书面回复给所有投标人;
5、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七十三、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变更)出现偏差超过15%时,按下列原则调整;
1、 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增加部分调减价格;
2、 当实际工程量少于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调增价格。
七十四、施工合同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程序:
1、 变更估价原则:(专用合同条款有约定的,从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变化幅度超过15%时,按照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2、变更估价程序:
(1)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2)监理人在收到变更估价申请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的,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3)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4天内审核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审核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
(4)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支付。
七十五、施工部署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目标;(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节能、绿色施工)
2、 重点和难点分析;(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技术)
3、 工程管理的组织;(大矩阵、小线性、远离事业部)
4、 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
5、 “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 资源配置计划;
7、 项目管理总体安排。(主要分包单位的选择)
七十六、“四节一环保”的内容及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 四节一环保的内容: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2、 四节一环保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节能:机械设备、材料运输与施工、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
(2)节材:材料选择、材料节约、资源再利用;
(3)节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的利用;
(4)节地:节约用地、保护用地。
(5)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人员健康、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光污染、噪声控制等。
七十七、施工风险
(一)施工风险包括:组织风险、管理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二)项目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识评应控)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对风险的措施:风险规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七十八、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的宣传方式有哪些?
1、设置宣传栏;
2、设置报刊栏;
3、悬挂安全标语;
4、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七十九、施工现场员工宿舍有什么要求:
1、设置可开启式外窗;
2、床铺不得超过2层;
3、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4、宿舍净高不得小于2.5m;
5、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
6、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7、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八十、施工现场照明用电的电源电压:
1、不大于36V:隧道、人防工程、高压、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
2、不大于 24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3、不大于12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八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包括哪些内容:
1、生产用水;
2、机械用水;
3、生活用水;
4、消防用水。
八十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类型、作用、基本形式、设置顺序:
(一)安全警示牌的类型:
1、警告标志;
2、禁止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
(二)安全警示牌的作用、基本形式:
1、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图形黑色、背景黄色。
2、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的行为;图形黑色、背景白色。
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做出一定动作或一定措施;图形白色、背景蓝色
4、提示标志: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信息;图形白色、背景绿色(消防为红色)
(三)安全警示牌的设置顺序: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四)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原则: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八十三、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
1、 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80及以上;
2、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70及以上;
3、 不合格:有一分项检查表为零分或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
八十四、房屋建筑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合理使用年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 5年:防水和墙体保温;
3、 2年:其他。
八十五、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测项目:
1、门窗工程: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
2、饰面板工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饰面砖工程:粘结强度
4、幕墙工程: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
(2)幕墙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性、层间变形性。
八十六、抗震要求:
1、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发生在框架结构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柱大于梁,柱顶大于柱底;角柱大于内柱;短柱打鱼一般柱。
2、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在墙身;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每隔0.5米设两根圆6的水平钢筋,没变深入墙内不小于1米。
3、影响挠度最大的因素是构件的跨度。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低于C40;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少于70mm。
八十七、钢筋
1.钢筋实测的强屈比大于等于1.25,越大越安全,越小越经济;实测的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之比小于等于1.3,越接近越好;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
2.钢材的力学性能:拉伸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冲击性能、疲劳性能;钢材的工艺性能:弯曲性能、焊接性能。
3.板上部的负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棚、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以免拆模后断裂。
八十八、水泥
1.水泥的技术指标:凝结时间、体积的安定性、强度。
2.水泥的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长于10小时(硅酸盐水泥6.5小时)。
3.水泥强度的测定:用胶砂法测定水泥3天和28天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4.抗冻性最好的是硅酸盐水泥;抗渗性最好的是火山灰水泥;抗裂性最好的是粉煤灰水泥;耐热性最好的是矿渣水泥(低水化热)。
八十九、混凝土
1.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和易性(流动性、保水性、粘聚性)、耐久性、强度
2.混凝土的流动性用坍落度来测定,坍落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3.混凝土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150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九十、砂浆
1.砂浆的技术指标:流动性、保水性、强度
2.砂浆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70.7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3.砂浆的流动性用稠度来测定,稠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4.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九十一、诚信行为记录公布制度:
1、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2、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九十二、地下防水工程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四个等级。
2、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其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迎水面和背水面;防水卷材用于迎水面。
4、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侧墙采用满粘法。
5、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先铺转角、后铺大面。
6、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出现离析现象时,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后使用;当坍落度损失后,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九十三、砌筑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中,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
2、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凸槎。
九十四、冬期施工的期限划分:
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低于-5℃。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低于5℃。
九十五、室内防水技术要点:
1、二次埋置的套管,其周围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混凝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0.2MPa),并应掺膨胀剂。
2、地面、水池,泳池的蓄水试验至少为24h;墙面间歇淋水应达到30min以上进行检验不渗漏。蓄水高度不应少于20mm.
九十六、工期、费用索赔问题:
1、非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2、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
3、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该项工作没有影响总工期,则工期索赔不成立,费用补偿成立。
4、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该项工作影响了总工期,则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
九十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要点:
1、砌筑墙体时,小砌块产品龄期不小于28天;
2、小砌块每日砌筑高度为1.4米或一步脚手架高度高度内;雨期时,每日1.2米。
3、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部位,应在填充墙砌筑14天后进行砌筑。
九十八、保证项目
(一)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三宝三防护,攀悬两平台)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3、攀登作业、悬空作业;
4、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二)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
4、安全教育、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6、应急救援。
(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现场围挡、
2、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
4、材料管理
5、现场防火
6、现场办公与住宿。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 施工方案、
2、立杆基础、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6、交底与验收。
(五)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2、基坑支护、
3、降排水、
4、基坑开挖、
5、坑边荷载、
6、安全防护
(六)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2、支架基础、
3、支架构造、
4、支架稳定、
5、施工荷载、
6、交底与验收。
九十九、预付款额度及起扣点的确定:
1、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年度工作量或合同造价(不含暂列金额)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能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小型工程可以不预付备料款,直接拨付工程进度款。
2、预付款额度=年度工作量(合同造价)*预付款比例
3、起扣点=年度工作量(合同造价)-预付款/主材占比
一百、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成本(V=F/C)
1、成本系数=功能单元成本得分/成本总和
2、功能系数=功能单元得分/得分总和
3、价值系数=功能系数/成本系数
注:通常情况下,价值系数应大于1,价值系数越大的方案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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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措施项目费包括哪些:(二大爷脚已冻特安定)
1、 二次搬运费;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3、 夜间施工增加费;
4、 脚手架及模板工程费;
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6、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7、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8、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
9、 工程定位复测费。
二、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携众偷砖通缉图义气)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部理法依概布准进)
1、施工部署;
2、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3、主要施工方法;
4、编制依据;
5、工程概况;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7、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8、施工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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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的“五牌一图”包括
1、工程概况牌;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3、消防保卫牌;
4、安全生产牌;
5、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
6、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五、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哪些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六一解前前后后)
1、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冻结地区解冻后。
4、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5、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6、达到设计高度后;
7、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六、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
1、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h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法定传染病应及时进行隔离,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七、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专业工长;(先自检,再申请验收)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三)一般分部工程验收:(三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四)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四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五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
3、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4、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
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因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非总监)组
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标准
1、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标准:
(1)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
(2)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货物、设备、材料)
(3)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九、施工进度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总进度计划;
2、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3、 分阶段(或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4、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计划表;
3、 资源需求量及供应平衡表。
十、施工组织设计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的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5、 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6、 工程设计文件;
7、 工程范围内的自然条件;
8、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9、 施工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技术水平等
十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交底
1、 编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
2、 审核: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 交底: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和主要分包单位逐级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十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报送、发放
1、 报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应加盖受控章,由项目资料员报送及
发放并登记记录,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 发放: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门、主要分包单位。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形:(设计方法资源环境法规)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3、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4、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5、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十四、施工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哪些内容:(邻、场、拟、三设)
1、 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2、 施工场地状况;
3、 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4、 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5、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暖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及临时施工道路;
6、 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及办公、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十五、动火
(一)内容:
1、 一级动火包括:(禁火油罐各种受压、危高密封大量可燃)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包括:
(1)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二)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十六、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如何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10L的灭火器;
2、总面积超过1200㎡的大型临时设施区:应备有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消防沙箱等器材;
2、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每25㎡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堆料厂内: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十七、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不宜大于40米;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果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可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4m.
十八、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除设置回车场外,还须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情形: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十九、施工现场消防用水的管理要点:
1、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2、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二十、施工现场手提式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1、灭火器应摆放稳固,铭牌必须朝外;
2、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也可直接放在室内干燥地面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0.15m。
二十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实施要点:
1、噪声排放:开工前7天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为22.00-6.00,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0dB,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dB;
2、污水排放:与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排放:向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4、主要道路的硬化方式:混凝土硬化、钢板硬化、碎石硬化;
5、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覆盖、固化或绿化。
6、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间段为22.00-6.00,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二十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内容及奖罚
(一)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主管考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在现场中主体行为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
(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
1、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
2、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
3、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
4、建筑业企业的文明施工管理;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三)综合考评后的奖罚:
1、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两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
2、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三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降低资质一级的处罚;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取消资格的处罚;责令该施工现场停工整顿。
二十三、基坑监测安全管理要点:
(1) 程序: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
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要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二)监测内容:
1、对支护结构的监测:
(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
(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
2、对周围环境的监测:
(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
(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
(三)监测点的设置: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20米,每边监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或基坑坡顶上。
二十四、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渗水或漏水: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发生持续位移: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设支撑、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3、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支护墙背卸土、加设支撑或锚杆、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4、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降低地下水、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垫层配筋、设置坑底支撑。
5、发生管涌:在支护墙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和支护墙中间进行注浆。
6、轻微的流沙现象:及时浇筑垫层、加厚垫层;严重的,增加坑内降水。
7、临近建筑物沉降:跟踪注浆。
二十五、基坑施工防护栏杆的设置: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3、防护栏杆须设置安全立网封闭或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和笆下边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cm。
4、堆放材料应保持与基坑边2m及以上的距离,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二十六、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1、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50米;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分段搭设。
2、 脚手架立杆高度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
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米;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 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
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离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5、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剪刀撑应同步搭设。
6、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 50米以下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米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二十七、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构造水悬两松动,防护超载沉降垂)
1、 杆件、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有积水,立杆是否悬空;
3、 底座是否松动,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 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 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
6、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二十八、影响模板钢管支架整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立杆水平杆连墙件扣件)
1、 立杆间距和接长;
2、 水平杆的步距;
3、 连墙件的连接;
4、 扣件的紧固程度。
二十九、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控制要点:
1、 当层高在8-20米,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2、 当层高大于20米时,最顶两步距水平杆中间应分别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3、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三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要求:
1、 承重模板,应在达到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
2、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方可拆除;
3、 后浇带附近的水平模板及支撑严禁随其他模板一起拆除,待后浇带达到拆模要求后,方可拆除;
4、 拆模之前须办理拆模申请手续,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模。
5、 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后拆承重,自上而下。
三十一、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分项工程进行哪些检查?
1、 检查尺寸偏差;
2、 接缝是否严密;
3、 与混凝土的接触面是否平整、清洁;
4、 模板内是否有杂物、积水或冰雪。
5、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件是否按设计进行了预留。
6、 需涂刷隔离剂的模板,检查隔离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十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
1、 高处作业高度为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 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 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 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三十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1、 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三十四、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的安全设施有:
1、 脚手架;
2、平台;
3、梯子;
4、防护栏杆;
5、挡脚板;
6、安全网。
三十五、操作平台安全控制要点:
1、 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高度不得超过5m, 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荷载。
2、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平台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时,不能与外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三十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 原则上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错开,使得下部人员的位置在上部落物下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 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拆下的模板堆放时,应与楼层边缘流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三十七、电梯井口、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防护。
2、 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在2.5-25cm范围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并有固定不发生位移的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不发生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为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三十八、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编制部门、审核部门、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
1、三级配电: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分-开”顺序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二级漏保: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三)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
1、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
2、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3、开关箱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三十九、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四根)
高度在30米以下不少于2组;高度超过30米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2、物料提升机外侧应全高设置立网防护;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
3、各层通道口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处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分挂安全立网。
(二)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外用电梯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包括: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限位装置。(制动限速门联锁、断绳缓冲上下限)
3、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4、外用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设置常闭的防护门。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
3、遇到风速在12m/s(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四十、施工检测实验计划
1、 编制: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实验计划应按照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
2、 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四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土方开挖及验槽:
1、土方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上防水、排水、地下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土层底面不小于0.5m。
2、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距离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
4、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性检查的项目:(二平二水一边坡)
(1)平面控制桩;
(2)基坑平面位置;
(3)水准点;
(4)水平标高;
(5)边坡坡度。
5、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300mm厚土层应该采用人工配合挖出。
6、五方验槽程序: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7、验槽前需要完成的准备工作:
(1)查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查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查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均匀,勘查是否要求特别处理,而设计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
8、验槽的内容:
(1)开挖平面位置、尺寸、开挖深度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是否合格。
9、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10、验槽时发现基底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意见并签字认可。
(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确定的施工参数:回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
2、不能选用的回填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填方土应尽量选择同类土。
3、土方回填应先清理基底垃圾;振动压实机每层虚铺厚度为250-350mm;每层压实3-4遍;每一层取样送检;应在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4、每一层取样送检。
四十二、混凝土的浇筑
(一)浇筑前现场检查验收内容:
1、检查隐蔽工程;
2、检查模板、支撑、钢筋、预埋件;
3、检查并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4、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2) 浇筑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
1、模板: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垫层、模板上应洒水湿润;现场温度太高时应对金属模板洒水降温;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2、泵管支架:输送泵管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应与结构牢固连接,输送泵管转向处支架应加密。
3、底部铺浆: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不大于30mm厚与混凝土中水泥、砂子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4、防止离析:浇筑柱、墙时,为了不产生离析,其自由倾落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1)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3m;
(2)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6m。
5、浇筑方向: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
四十三、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基础的主要形式:条形基础、单独基础、筏形基础、箱型基础;
(二)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主要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三)基础底板大体积混凝土
1、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采用分层浇筑时,应保证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上层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
2、大体积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振捣棒振捣;初凝以前要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
3、进行二次振捣的原因:(1)排除混凝土因泌水在粗骨料、水平钢筋下部生成的水分和空隙;(2)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3)防止因混凝土沉落而出现的裂缝;(4)减少内部微裂缝;(5)提高混凝土密实度;(6)提升混凝土的强度提升;(7)提高混凝土抗裂性。
4、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
(1)养护方法:保温法和保湿法。
(2)养护时间: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控制: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2)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水胶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25°以内);如拌合水中加入冰屑或使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5)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降低混凝土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6)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补偿收缩,减少收缩变形;
(7)设置后浇带;
(8)二次抹面,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四十四、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预制桩沉桩方法: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
(二)泥浆护壁法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桩位放线——开挖浆池、浆沟——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第一次清孔——质量验收——下钢筋笼和钢导管——第二次清空——水下浇筑混凝土——成桩。
(三)灌注桩成孔的控制深度:(锤击沉管法)
1、摩擦型桩: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高程为主、贯入度为辅。
2、端承型桩: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贯入度为主,高程为辅。
四十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时试件留置的要求:
1、试件应在现场随机抽取;
2、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³须留置一组试件;
3、当浇筑量不足50m³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4、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一根试件。
四十六、桩基承载力检验的要求:
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实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锤击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5%,且不应少于10根。
四十七、混凝土施工(结构施工)的取样和试件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一次;
5、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十八、防水混凝土取样和时间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500m³抽取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3、采用标养条件进行试验。
四十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
1、检验部位: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合同约定的项目;
3、结构实体检验的程序: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实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五十、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保强清杂铺浆捣实)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²(1.2MPa);
2、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混凝土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有积水;
3、浇筑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五十一、后浇带的设置和处理
1、设置: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如无设计要求,至少保留14d并经设计确认)
2、处理:
(1)后浇带应采用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2)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天的湿润养护。
(3)浇筑前,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4)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五十二、超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控制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的方法:
1、留置变形缝;
2、后浇带施工;
3、跳仓法施工:跳仓的最大分块尺寸不宜大于40m,跳仓间隔施工时间不宜小于7天,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五十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温控指标:
1、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升温值不宜大于50℃;
2、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
3、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4、浇筑体的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五十四、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的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的一致性;
3、混凝土凝结时间;
4、混凝土的耐久性
5、混凝土强度;
五十五、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的规定:
1、对水泥的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及其他指标进行检验。
2、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
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4、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五十六、钢筋进场的质量控制
(一)一般钢筋进场:
1、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弯曲性能。
3、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4、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不宜大于60t.
(二)成型钢筋进场:(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
1、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3、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30t.
五十七、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五十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大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拆除、爆破工程
6、暗挖工程
五十九、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危大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升降操作平台;
(3)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
5、拆除、爆破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殊建筑物;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1)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米及以上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米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十、两专齐全的有:(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1、深基坑
2、暗挖工程
3、拆除爆破
4、工具式模板。
六十一、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1、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1)专家;(5名及以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六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编制的项目:
1、 深基坑工程;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六十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报送
1、 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深基坑、附着式脚手架、起重机械安拆等实行专业分包的,也可以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组织编制人员: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 审批: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的,须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报送:即使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的,仍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审批。
六十五、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进行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件;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六十六、成本管理程序的控制过程:
1、成本预测;
2、成本计划;
3、成本控制;
4、成本核算;
5、成本分析;
6、成本考核。
六十七、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1、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时间: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
2、检测数量的规定:
(1)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屋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凡进行了样板间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3)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括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3、检测方法的规定:(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下进行;
(2)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氡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3)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取样时,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六十八、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
1、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 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有条件时,移交原件。
六十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和内容
(1) 报告期限: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情况紧急的,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主管部门报告;
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4、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 报告的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十、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措施包括:
1、组织措施;
2、管理措施;
3、经济措施;
4、技术措施。
七十一、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1、 登记信息: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
2、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实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除落实实名制登记外,还须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在现场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保留相关资料。
七十二、招投标管理的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歧视对待;
3、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4、招标人应将各投标人的疑问书面回复给所有投标人;
5、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七十三、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变更)出现偏差超过15%时,按下列原则调整;
1、 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增加部分调减价格;
2、 当实际工程量少于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调增价格。
七十四、施工合同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程序:
1、 变更估价原则:(专用合同条款有约定的,从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变化幅度超过15%时,按照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2、变更估价程序:
(1)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2)监理人在收到变更估价申请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的,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3)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4天内审核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审核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
(4)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支付。
七十五、施工部署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目标;(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节能、绿色施工)
2、 重点和难点分析;(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技术)
3、 工程管理的组织;(大矩阵、小线性、远离事业部)
4、 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
5、 “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 资源配置计划;
7、 项目管理总体安排。(主要分包单位的选择)
七十六、“四节一环保”的内容及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 四节一环保的内容: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2、 四节一环保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节能:机械设备、材料运输与施工、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
(2)节材:材料选择、材料节约、资源再利用;
(3)节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的利用;
(4)节地:节约用地、保护用地。
(5)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人员健康、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光污染、噪声控制等。
七十七、施工风险
(一)施工风险包括:组织风险、管理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二)项目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识评应控)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对风险的措施:风险规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七十八、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的宣传方式有哪些?
1、设置宣传栏;
2、设置报刊栏;
3、悬挂安全标语;
4、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七十九、施工现场员工宿舍有什么要求:
1、设置可开启式外窗;
2、床铺不得超过2层;
3、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4、宿舍净高不得小于2.5m;
5、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
6、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7、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八十、施工现场照明用电的电源电压:
1、不大于36V:隧道、人防工程、高压、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
2、不大于 24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3、不大于12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八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包括哪些内容:
1、生产用水;
2、机械用水;
3、生活用水;
4、消防用水。
八十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类型、作用、基本形式、设置顺序:
(一)安全警示牌的类型:
1、警告标志;
2、禁止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
(二)安全警示牌的作用、基本形式:
1、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图形黑色、背景黄色。
2、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的行为;图形黑色、背景白色。
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做出一定动作或一定措施;图形白色、背景蓝色
4、提示标志: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信息;图形白色、背景绿色(消防为红色)
(三)安全警示牌的设置顺序: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四)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原则: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八十三、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
1、 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80及以上;
2、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70及以上;
3、 不合格:有一分项检查表为零分或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
八十四、房屋建筑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合理使用年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 5年:防水和墙体保温;
3、 2年:其他。
八十五、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测项目:
1、门窗工程: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
2、饰面板工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饰面砖工程:粘结强度
4、幕墙工程: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
(2)幕墙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性、层间变形性。
八十六、抗震要求:
1、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发生在框架结构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柱大于梁,柱顶大于柱底;角柱大于内柱;短柱打鱼一般柱。
2、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在墙身;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每隔0.5米设两根圆6的水平钢筋,没变深入墙内不小于1米。
3、影响挠度最大的因素是构件的跨度。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低于C40;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少于70mm。
八十七、钢筋
1.钢筋实测的强屈比大于等于1.25,越大越安全,越小越经济;实测的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之比小于等于1.3,越接近越好;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
2.钢材的力学性能:拉伸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冲击性能、疲劳性能;钢材的工艺性能:弯曲性能、焊接性能。
3.板上部的负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棚、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以免拆模后断裂。
八十八、水泥
1.水泥的技术指标:凝结时间、体积的安定性、强度。
2.水泥的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长于10小时(硅酸盐水泥6.5小时)。
3.水泥强度的测定:用胶砂法测定水泥3天和28天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4.抗冻性最好的是硅酸盐水泥;抗渗性最好的是火山灰水泥;抗裂性最好的是粉煤灰水泥;耐热性最好的是矿渣水泥(低水化热)。
八十九、混凝土
1.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和易性(流动性、保水性、粘聚性)、耐久性、强度
2.混凝土的流动性用坍落度来测定,坍落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3.混凝土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150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九十、砂浆
1.砂浆的技术指标:流动性、保水性、强度
2.砂浆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70.7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3.砂浆的流动性用稠度来测定,稠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4.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九十一、诚信行为记录公布制度:
1、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2、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九十二、地下防水工程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四个等级。
2、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其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迎水面和背水面;防水卷材用于迎水面。
4、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侧墙采用满粘法。
5、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先铺转角、后铺大面。
6、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出现离析现象时,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后使用;当坍落度损失后,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九十三、砌筑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中,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
2、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凸槎。
九十四、冬期施工的期限划分:
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低于-5℃。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低于5℃。
九十五、室内防水技术要点:
1、二次埋置的套管,其周围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混凝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0.2MPa),并应掺膨胀剂。
2、地面、水池,泳池的蓄水试验至少为24h;墙面间歇淋水应达到30min以上进行检验不渗漏。蓄水高度不应少于20mm.
九十六、工期、费用索赔问题:
1、非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2、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
3、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该项工作没有影响总工期,则工期索赔不成立,费用补偿成立。
4、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该项工作影响了总工期,则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成立。
九十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要点:
1、砌筑墙体时,小砌块产品龄期不小于28天;
2、小砌块每日砌筑高度为1.4米或一步脚手架高度高度内;雨期时,每日1.2米。
3、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部位,应在填充墙砌筑14天后进行砌筑。
九十八、保证项目
(一)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三宝三防护,攀悬两平台)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3、攀登作业、悬空作业;
4、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二)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
4、安全教育、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6、应急救援。
(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现场围挡、
2、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
4、材料管理
5、现场防火
6、现场办公与住宿。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 施工方案、
2、立杆基础、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6、交底与验收。
(五)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2、基坑支护、
3、降排水、
4、基坑开挖、
5、坑边荷载、
6、安全防护
(六)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的保证项目:
1、施工方案、
2、支架基础、
3、支架构造、
4、支架稳定、
5、施工荷载、
6、交底与验收。
九十九、预付款额度及起扣点的确定:
1、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年度工作量或合同造价(不含暂列金额)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能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小型工程可以不预付备料款,直接拨付工程进度款。
2、预付款额度=年度工作量(合同造价)*预付款比例
3、起扣点=年度工作量(合同造价)-预付款/主材占比
一百、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成本(V=F/C)
1、成本系数=功能单元成本得分/成本总和
2、功能系数=功能单元得分/得分总和
3、价值系数=功能系数/成本系数
注:通常情况下,价值系数应大于1,价值系数越大的方案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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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建考试时间定于6月3日-4日,江苏省,陕西省相继发布职业资格考试计划,明确二建考试时间,当然,不排除部分地区自定考试时间,所以本地具体的考试时间还要以本地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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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二建法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一般来说考试合格标准不得低于总分的60%,即山东二建法规科目的及格分数为60分。
二级建造师需要考3科,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建考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超过各科总分的60%,...
2024年二级建造师需要考3科,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三科在考试中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主...
二建实务科目的总分是120分,不同省份对二建实务划定的分数线是不同的,并且每年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一般来说在50-72分不等,不会超过满分...
一般来说,2024年广东二建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不会超过满分的60%,按照近几年的趋势来看,基本在各科目满分的50%左右。
2024山东二建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尚未公布,从往年分数线看,山东二建分数线上调至卷面总分的60%,预测2024年二建分数线也将按60%划定。
近日,不少考生关注的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分数线问题备受瞩目。据相关部门消息,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将在考后两个月内公布...
北京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
预测部分地区2024年二级建造师合格分数有上涨的趋势,尤其报考条件的放宽,竞争压力更是加大,不过二建合格标准不会超过各科试卷满分的60%。
2024年全国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不同,各地有自己的标准,比如重庆、浙江、江苏、福建等地按照各科总分的60%划线,其余地区分数线不...
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不会超过各科试卷满分的60%。近年来,合格标准基本没有变化,按照60%的标准进行划定。预测部分地区2024年二建合格分数有...
2024年全国各个地区的二建合格分数不一样,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总分的60%,部分地区按各科总分的60%划线。
2024年二建成绩预计在2024年8月份陆续公布,有的地区分数线和成绩会一起公布,有的地区分数线在二建查分前或者查分后公布,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2024二建合格分数线还未全部公布,二级建造师考试,每个省份的合格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都不会超过满分的60%,就是说管理72分、法规60分...
2024年全国各个地区的二建合格分数不一样,应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主。法规与相关知识100分,施工管理120分,专业实务120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