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只有1种类型,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
二是考试内容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教育部规定的各学科必修模块的教学内容。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将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其中,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只能报考1门科目。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不超过4门科目。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与现行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方式不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考生总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