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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梁羽辉2019-05-15 11:36:31

2019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今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计划是多少?有哪些招生专业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9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来源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依据国家、地方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第二章 录取

第二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的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3.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三条 限制条件

1.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限招英语语种。

2.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3.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4.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5.公费师范生招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考规定的宁夏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四条 投档程序

1.遵循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批次及程序进行投档。

2.宁夏公费师范生投档程序分别是: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计划列入自治区一本提前批次录取;体育类列入自治区二本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列入自治区艺术本科B段录取;普通本科专业列入自治区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

第五条 录取程序

1.学校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宁夏各批次的录取原则为:公费师范生普通类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类按体育术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体育术课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按文化课×30%+专业课换算为750分×70%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本科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外省各批次的录取原则为:体育类按体育术课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体育术课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均相同按文综、理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本科类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文综、理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条 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新生均按国家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1.公费师范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科学费:文史类4000元/年 ;理工类 4400元/年 ,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共建专业学费为9400元/年 ;艺术类 8000元/年 ;少数民族预科 2500元/年 。

住宿费:1—8号公寓楼六人间:800元/年 ;9—10号公寓楼六人间(带卫生间):900元/年。

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宁夏其他师范类学生按学费标准的70%收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NIIT)专业,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学校每学年支付给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课程费5000元/生。因此,该专业按4400元/学年的标准执行自治区关于宁夏籍师范类专业学生减收学费政策。

第八条 奖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

2.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香港慈恩基金会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团助学金等。

3.其他资助: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师范生伙食补贴、临时特困补助、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等。

第四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政策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证书颁发: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师范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宁夏师范学院简介

宁夏师范学院现有古雁、文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28434.16平方米,总校舍建筑面积198799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9593平方米,学生宿舍59900平方米。有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12个,总面积25457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54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1.94万册,电子图书86.5万种,现刊1211种,拥有国内主要网络资源及数据库。《宁夏师范学院学报》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是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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